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山东康泰化工有限公司3万t/a氯化胆碱建设项目(废气、废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氯化胆碱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康泰化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济宁富美环境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审批单位:济宁市环境保护局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济宁富美环境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山东康泰化工有限公司3万t/a氯化胆碱建设项目由山东康泰化工有限公司出资建设。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4年8月完成,2004年9月经任城区环保局审批通过,于2006年验收通过。原厂区位于济宁市中区太白西路中银电化有限公司厂区内。根据济宁市政府《济宁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办法》 (济政发[2013]11 号)要求,原有厂区需要搬迁,原有厂区已于2012年4月停产,等量搬迁至济宁市二十里铺镇济北高新技术产业园。本项目2013年05月开工建设,2017年03月建设完成。企业于2012年06月委托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办了环评手续。2015年01月16日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位于济宁市二十里铺镇济北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西侧为济宁市化工研究院,北侧为尚核集团,南侧为晨阳路,东侧为济宁市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工程变动情况
1.本项目为3万t/a氯化胆碱建设项目,硅性粉剂不再生产,现实际生产能力为2.25万t/a。
2.本项目环评设计采用天然气锅炉进行生产工序的加热,现改为蒸汽,由济宁晨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蒸汽。
3.本项目原氮气为外购,现为自制。
4.本项目环评设计原料罐为3个,2个环氧乙烷和1个三甲胺储罐,现报停1个环氧乙烷储罐。
5.本项目环评设计尾气吸收系统为三级吸收装置,现由于废气中带有压力,原设计不能有效降吸收废气中的污染物,现改为五级吸收装置,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
6.本项目环评设计事故水池的总容积为2400m3,实际建设了1400m3的事故水池。(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6.3条的有关规定,火灾延续时间按3小时计算,整个项目区所产生的废水量为1334m3,所以实际建立1400m3的事故水池,能够满足应急要求。)
7、本项目环评设计原料中没有稻壳粉,现生产植物性粉剂主要为玉米芯和稻壳粉为载体的植物性粉剂。
以上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本项目废水包括蒸发浓缩冷凝水、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蒸发浓缩产生的冷凝水,直接排入厂区内污水管网,送济北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冷却水冷却完之后进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厂区内的污水管网,送济北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
(二)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为:
1.项目成盐反应和缩合反应中未反应尾气进入五级吸收系统,同时成盐反应生成的部分三甲胺盐酸盐进入吸收系统吸收未反应尾气,最终经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粉剂生产过程中玉米芯、稻壳粉进料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3.烘干废气采用二级旋风除尘器+水浴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企业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种泵均采用减震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加装润滑剂,减轻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②在设备、管道安装设计中,加强隔振、防振、防冲击,减少气体动力噪声。
③过滤机、烘干机、混料机设置于室内,设置隔声门、窗,高噪声设备均放在距离厂界较远的地方。
④厂区合理布置,噪声源远离办公区,远离厂界位置。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厂房遮蔽,减轻噪声对厂界影响,并做厂区绿化来吸音降噪。
(四)固(液)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不外排。物料的废包装袋暂存于仓库内,最终由厂家回收再利用,不外排。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山东康泰化工有限公司3万t/a氯化胆碱建设项目生产工况稳定,2018年1月17-18日各装置生产负荷在75%~100%之间,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应达到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
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蒸发浓缩冷凝水,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济北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济宁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初期雨水、事故废水进行收集后进入厂区事故水池暂存。缩合反应的冷却水进入循环水池循环利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污水总排口两天日均值分别为:pH:6.59-6.62,6.59-6.64;CODCr:291mg/L,288mg/L;氨氮:7.95mg/L,7.98mg/L;SS:14mg/L,13mg/L;总磷:1.53mg/L,1.74mg/L;总氮:17.6mg/L,18.2mg/L;全盐量:1502mg/L,1460mg/L;石油类: 0.30mg/L,0.29mg/L; BOD5:47.8mg/L,42.4mg/L。厂区污水总排口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尾气吸收系统排气筒环氧乙烷两日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最大排放速率为2.56×10-3Lkg/h;氯化氢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7.9
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0kg/h;三甲胺两日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最大排放速率为6.40×10-6Lkg/h。1号线进料工序排气筒废气颗粒物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7.2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kg/h;2号线进料工序排气筒废气颗粒物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7.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kg/h;3号线进料工序排气筒废气颗粒物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7.9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kg/h;1号线烘干工序排气筒废气颗粒物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7.2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28kg/h;环氧乙烷两日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最大排放速率为0.025Lkg/h;氯化氢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5.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4kg/h;三甲胺两日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最大排放速率为6.15×10-6Lkg/h。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及表 2二级标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DB37/2376-201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两日最大浓度为0.339mg/m3,无组织排放VOCs两日结果均为未检出,无组织排放环氧乙烷两日结果均为未检出,无组织排放三甲胺两日结果均为未检出,无组织排放氯化氢两日最大浓度为0.027mg/m3,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两日最大浓度为18,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五、验收结论
山东康泰化工有限公司3万t/a氯化胆碱建设项目执行了“三同时”规定,环保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调试运行期间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该项目从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济宁市环保局环评科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37-2363683,2363820
电子信箱:jdglkh@126.com
通讯地址:济宁市环保局环评科 济宁市中区琵琶山北路
邮编:272000
山东康泰化工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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